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
各部门、学院:
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,维护校园交通秩序,预防校园交通事故发生,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,自即日起,学校将重点针对校内车辆超速行驶、违章停放等违章行为开展专项整治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要求
1.驶入校园的机动车辆 (含电动摩托车) ,须证照齐全、手续完备、车况正常、安全性能良好,安全文明驾驶。严禁酒后驾驶、无证驾驶、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。
2.驶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减速慢行,禁止鸣笛,服从交通疏
导人员管理,校内行驶限速 20 公里/小时,严禁超速行驶、飙车练车、急刹车、急转弯、车外抛物等不安全行为。
3.驶入校园的机动车辆行至楼宇门前、路口转弯、人行通道和人员密集处要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。
4.严禁滑板、独轮车、轮滑、平衡车等在校内主干道上行驶5.驶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应按位停车,有序停放在停车场及各道路规划车位,禁止在未规划停车位的区域及路段停车。人行通道、消防通道、人员密集等场所禁止停放机动车辆 (含非机动车
二、校园交通违规处置措施
1.武装保卫处将通过校园道路监控系统和校园巡逻,对发现超速行驶的内部车辆,通报所在部门。第一次予以批评教育,第二次予以严重警告,第三次将列入校门车辆号牌识别管理系统’,予以“禁止入校”处理。“黑名单”
2.对于违章停放的内部车辆将予以通报所在部门。并扣部门安全工作考核成绩 (一次 0.5分)
3.校外车辆 (含快递车辆、货运车辆、施工车辆) 进入校园存在超速行驶、违章停放等行为的,第一次予以警告处置,第二次将直接列入“黑名单”,永久禁止入校。严重超速车辆将一次性列入“黑名单”,永久禁止入校。
4. 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违章情节 严重者将移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,凡违反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者,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凡校园内行驶或停放的车辆及机动车驾驶人员、非机动车驾驶人员,都应自觉服从管理。校内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宣传,呼吁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校园交通安全治理和监督中来,共同营造文明、有序、安全、和谐的校园环境。
武装保卫处
2023年5月28日